外出证的开具方式如下:
可以到街道或村委防疫工作处开具证明。
若行程较远,可以到社区或镇防疫办公室开具证明。
证明内容需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外出时间、出行路线等明确信息,以便核查。
申请人需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提交2张2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出国旅游需提交旅行所须费用证明。
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B5纸规格。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外出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税务机关受理后,审核并发证,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日。
外出人员务工证办理对象:到外县市工作的人员。
办理程序:凭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两张到城区就业处办理,或携计生部门发给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就业管理处办理。
请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证明类型,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