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机械办案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审法院应引导当事人全面、及时、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能改判的就不发回,强化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强化案件质效分析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防止机械办案的有效方法。
从长远来看,需要改变以“犯罪控制”为价值导向的司法效率观,强化检察官的司法担当。
在具体技术处理上,应从外部扩宽裁量权行使的程序空间,从内部打破机械管理并增加公开听证。
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抄告等方式能动发挥行政复议“全链条监督”作用,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构建系统化行政争议解决模式,注重将办案思维由“居中裁判”向处理矛盾、化解争议转变。
针对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问题,提升办案素质能力和解决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专门聘请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全程指导办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得当运用法律政策,切防机械办案。
高质量履行监督办案职责,必须努力做到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
在证据审查方面,应追求符合规律的印证,重视客观性证据在印证证明中的运用,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办案必须做到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争取最佳效果,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效。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克服机械办案的问题,推动司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