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程序需要的时间因案件类型、审理程序以及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时间框架: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将在七日内立案。
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原告和被告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通常不少于15日。
普通程序:一审审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总审限可达12个月。
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不可延长。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二审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
判决生效后,若败诉方不自愿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通常需要六个月完成,但具体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
总结:
一般情况下,一审审限为3-6个月,二审审限为3个月,总审限可达15个月。
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审限。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有权要求赔偿律师费。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充分评估案件复杂程度及可能需要的资源,以便合理安排时间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