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的缴纳标准如下:
普通住宅:
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如果房屋满足“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个人所得税按照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具体税率根据是否唯一住房来确定。
非普通住宅:
无论是否满足“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照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
商铺:
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20%。
契税:
买方需缴纳,税率根据房屋性质和面积有所不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缴纳1%,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缴纳1.5%,非普通住宅缴纳3%。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两个证件90元。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300元。
建议
提前规划:在交易前,买卖双方应仔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确保交易过程顺畅。
凭证准备:卖方需提供完整的房屋购买、交易和缴税凭证,以便准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专业:在交易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机构或税务顾问,确保合法合规并最大化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