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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是指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具体案件的工作人员的总称。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院长
副院长
各审判庭的正庭长
各审判庭的副庭长
包括正式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
书记员
法警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审判人员还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助理等其他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总结起来,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审判庭的正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