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供了多种援助措施,涵盖了医疗、教育、灾害救助、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援助内容:
深圳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市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投入财政资金27亿余元,开展各类援建项目127个,包括产业、教育、医疗、人才、民生等领域的援助。
在抗击新冠肺炎期间,深圳向24个国家的37座城市和相关友好机构捐赠了150万个医用口罩等抗疫物资。
深圳市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需进行抢救而无经济支付能力的困难人群提供急救医疗费用的补贴,已筹集资金3100万元,为400多名患者提供了紧急救助。
深圳通过社会工作方式,把民生实惠带给当地百姓,如喀什社工站和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的“小母羊”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帮助贫困农户通过培训、就业等方式改善生活。
深圳市红十字会广泛开展备灾救灾、无偿献血、器官捐献、扶贫济困、卫生救护、红十字青少年等人道主义领域的救助工作,募集救灾款物近5亿元,为多个受灾省市及国家和地区提供援助。
深圳市和各区设有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在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单位和社区设立工作站,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援助服务。
深圳实施临时救助金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深圳市慈善会开展多项慈善项目,帮扶包括患病儿童、残障者、困难学子、单亲母亲、退役军人等有需要的群体。
这些援助措施体现了深圳作为一座爱心城市的责任与担当,通过各种方式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