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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学习驾驶的期限 限定为三年。在这三年内,学员需在专业场地和道路上积累经验,并通过获取学习驾驶证明来启动这段旅程。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学员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如果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学员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因此,从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那一天起算,学员必须在 三年内拿到驾照,否则之前的成绩全部作废,并且需要重新学习。建议学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科目的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