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套数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如果来自不同家庭的两人及以上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
在认定住房套数时,必须是在北京市内有住房,不在北京市内的住房不计入套数。
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为40或50年。
首套房是指购房者名下没有其他房屋信息登记或持有的情况下购买的第一套房屋。
二套房是指名下有一套房屋的购房者再次购买的房屋,分为二套无贷款房屋和二套有贷款房屋。
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成套住宅套数按设计上规定的可供一户单独居住的房屋计算,两户以上合住一套的仍作为一套统计,而一户住两套的应按两套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房产套数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数量之和。
住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认贷”标准,即根据家庭名下实际拥有的房屋数量和贷款记录来确定。
全款购买的房屋,如果已经出售并且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相关信息,再次购买房屋可以算作首套。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计算住房套数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项规定,以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在涉及贷款和房产登记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机构或金融机构,以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