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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如下:
纳税人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如果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则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综上所述,税务变更登记的一般时间为30日,特殊情况下也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