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户口,也称为流动人口,是指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因工作变动、学习、婚姻等原因而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并在新的地方进行居住和登记。
流动户口的管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流动人口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便在居住地进行相关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公安部门办理的是暂住证,这是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另一种方式,但暂住证本身并不具有流动性,即不能随着人员的流动而流动。
如果流动人口因结婚、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他们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然后注销原户口。
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通常由其居住地的乡镇计生部门负责,这包括对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流动户口是指那些离开户籍所在地,以工作或生活为目的在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原籍,但在居住地需要进行相关的登记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