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学生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携带本人的《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证》。
由医务室医务人员确认身份,所有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单据(如《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票据、检验报告单等)到医务室医保办公室报销。
由校医务室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并经校医务室盖章同意。
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15日内凭相关单据到校医务室医保办公室报销。
若自行到其他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在寒暑假、实习和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需进行门诊治疗的,可选择所在地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校医务室按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每年只报销一次,报销时间为次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住院费用有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
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大学生,可以申请二次补助,由学校统一向大病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普通门诊报销时,校医院门诊就医的费用,医保承担70%,个人承担30%。
门诊统筹支付上限为500元/年·人。
特殊情况如夜间急诊或抢救性急诊,可在回校的第二天补办相关手续。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或休学期间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
费用先自行垫付,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返校后在长安大学医院微信小程序预约报销,按预约时间和校区前来办理报销手续。
建议:
参保大学生应妥善保管好所有就医相关的票据和单据,确保在报销时能够及时提供。
若需转诊或异地就医,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学校的转诊和异地就医规定,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