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设立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以确保名称唯一性。
选择合适的地址进行租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公司法》编写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用于后续的验资。
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拿着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证函、银行对账单、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到工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包括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证明、股东资格证明等文件,并领取营业执照。
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并签订扣税协议。
到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
到税务局申请领购发票,并进行票种核定。
根据《会计法》要求,建立财务账簿,记录公司的财务状况,并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可能还需要办理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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