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公证的步骤如下:
申请人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个人页)。
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三选一)。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遗嘱原件(如有)。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部分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
到公证处咨询,安排公证员,了解所需材料并进行预审。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联系公证员到公证处预审材料,预审通过后可预约办理。
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凭借继承公证书前往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车管所、银行等机构办理遗产过户、转支手续。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进度。
咨询清楚: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与公证处沟通确认。
注意时效:注意公证书的领取时间,及时领取以便进行后续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继承公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