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户口后,恢复户口的流程如下: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公民户籍恢复申请。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
提供合理解释,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及恢复户口的必要性。
若涉及失踪或死亡宣告,需提供解除失踪或死亡宣告的证明。
向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由社区民警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
报分(县、市)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户口恢复,相关个人信息将得到更新。
注意事项:
户口恢复申请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恢复户口的进程。
如果遇到派出所拒绝恢复户口的情况,可以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通过以上步骤,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可以逐步完成恢复户口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