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并不会立即强制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以下是有关强制注销的规定: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在三年内积极办理注销手续。若满三年未申请注销,登记机关将在公告之后强制注销,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即使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仍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登记,而非被强制注销。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在三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否则登记机关会在公告后强制注销,公告期不少于六十日。因此,建议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