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所需的手续根据不同的场合和对象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详细手续: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如果在押人员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的话)。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在押人员的关系证明。
《会见证》(未办证的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当事人的委托书(律师会见)。
律师执业证。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本人身份证。
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会见)。
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律师的执业证及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如果是法律援助)。
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访问地点的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以确保顺利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