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狩猎证的部门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具备的狩猎知识、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以及申请猎捕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等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根据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的状况和猎捕量限额审核批准。具有相应的狩猎知识和能力的,发给《狩猎证》,同时核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猎捕期限、猎捕地点和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等。
需要持枪猎捕的,必须首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持枪证》;未取得《持枪证》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不得核发持枪猎捕的《狩猎证》。
狩猎证每年验证一次。
建议:在申请狩猎证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