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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邮件的受理查询有效期为 自邮件交寄之日起四个月。在邮件发出的四个小时后,即可查到邮件的传递处理信息。对于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邮件(EMS),查询有效期为自交寄之日起4个月内。
建议您在邮件寄出后尽快进行查询,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取邮件的传递信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在EMS网站上查不到邮件信息,可以拨打EMS客户服务电话11183进行查询,或携带EMS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和收据到所交寄EMS邮件的邮局办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