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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在就医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报销:
携带低保卡、医保卡、身份证、诊疗费单据等材料,到定点的医院或药店进行报销。
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住院费用,可以前往民政局的低保科或社会救助科进行医疗救助报销。
在完成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自费部分达到一定数额,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二次补助。
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民政部门。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