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贴交强险标志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至其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建议
为了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建议车主在上道路行驶时,务必将交强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放置在车辆前窗右上角,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标志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