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中国国籍
一、出生入籍
父母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等。
二、归化入籍
年满18周岁。
有固定住所。
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
有基本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无犯罪记录。
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领导。
在中国居住满五年,并且在中国有实际居住地。
向中国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调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
三、恢复国籍
年满18周岁。
有固定住所。
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
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领导。
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或原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提交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证明、中国籍近亲属关系证明、国内住房保障证明、经济保障证明等材料。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根据申请人原有中国国籍情况、出国时情况、取得和丧失外国国籍情况、恢复中国国籍理由等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核后,再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注意事项
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建议: 出生入籍申请受理机关:
审批机关:
归化入籍:如果符合归化入籍的条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
恢复国籍:如果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现在希望恢复,需要满足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