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和夫妻双方页。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
双方婚育情况证明,需要单位或社区开具。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夫妻双方离婚)。
病残儿医学鉴定书(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
3—5人的旁证材料,如女方父母结婚证及户口本(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
生子女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证(独子独女结婚)。
死亡证明或相关死亡证明材料(丧偶再婚)。
两代以上独生子女证明(两代以上独生子女)。
无生育能力证明(患不育症)。
伤残军人证(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
收养证明(收养子女)。
烈士证(夫妻双方一方为烈士)。
残疾证(因工致残)。
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建议在办理二胎准生证前,先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