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标志应当在上 一年的保单到期日进行更换。具体操作如下:
交强险标志的更换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份,具体时间可以根据上一年的保单到期日来确定。
如果车主提前更换交强险标志,并不会受到交警的查处,因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就证明前一年度已经投保。
根据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必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如果未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可能会被处以20—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尚未投保,罚款数额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
某些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交强险电子保单政策,在这些地区,车险标志可以不用贴。但是,在还未实施该政策的地方,车险标志必须贴,否则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车主应当在上一年保单到期日更换交强险标志,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如果所在地区已经实施了交强险电子保单政策,可以咨询当地车管所或保险公司以获取具体政策实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