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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领养应当联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人需要向该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登记、审查和可能需要的公证等程序。具体办理地点根据收养人的情况(例如,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或孤儿)会有所不同,可能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