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论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它包括以下内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的事实。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所作的评价。
针对审计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工会制度规定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处理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和期限。
此外,审计结论还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审计目标是否完成,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包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判断其设计和运行是否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有效控制。
指出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改进方向和建议。
审计结论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表示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示审计师对某些财务报表项目存在疑虑,但整体上认为财务报表是真实的。
表示审计师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对财务报表作出结论。
表示审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存在重大的不符合公允原则的情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个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审计结论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并应事先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一旦正式宣布,应监督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