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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有态度丨翻唱不是“全权自由”,原创的每一个音符都应获得尊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5:24:00    

4月1日,“华晨宇全球歌迷会官博”发文提出,黄霄云在翻唱《烟火里的尘埃》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华晨宇在《歌手2018》中《孩子Live版》的原创吟唱片段。虽然“黄霄云工作室”随即声明已取得《烟火里的尘埃》的翻唱授权,却对是否获得《孩子》吟唱部分的授权避而不谈。次日,“华晨宇工作室”证实双方沟通未果,并明确表态反对任何形式的版权擦边行为。

必须明确的是,取得授权不等于可以滥用版权、全权自由发挥甚至嫁接其他未取得授权的作品。模糊授权边界,不仅可能引发争议,也可能形成不良示范。越是流量密集、关注度高的专业歌手,越需注重版权的边界。尽管有时候一些“引用”和“借鉴”未必是恶意的,但也可能对行业秩序造成严重伤害。​

在音乐创作中,即便是几十秒的旋律片段,也承载着创作者独特的心血与艺术表达。有律师介绍,如果在翻唱过程中故意模仿原唱者的表演特征,使得整体效果与原唱高度雷同,从而误导公众或损害原唱者利益,就可能被认定为版权擦边行为,触及其他未获授权的权利。

另外根据双方发布的信息来看,沟通是由华晨宇方主动发出的,这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更是对行业规则的维护。而黄霄云方后续会如何跟进,还有待观察。

总而言之,在包括音乐在内的诸多文化行业里,创意应始终受尊重,原创应永远被鼓励。这些行业,不该成为规则模糊、情绪对垒的战场。毕竟,唯有当每一个音符,每一个词句,每一帧画面背后的努力都获得应有的尊重,艺术才真正成就价值。

撰文|李哲

主编|李锦

审核|朱宗威

*文章为主编有态度原创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出品 |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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