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产是指 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信托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信托资产一旦设立,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不属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的负债。
作为信托财产,必须具有价值可计算,并且能转让。信托财产包括各种形态的财产,如资金、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等。
受托人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因管理、处分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受托人必须按照信托目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忠实、谨慎地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受托人,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区别对待。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法律隔离特性使得信托在资产保护、遗产规划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综上所述,信托资产在法律上被视为一项 独立的财产,其管理和运用受到信托法和信托合同的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