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装备包括以下材料:
不同时代的法院制服(包括早期的法袍、法官制服、法警制服等各类款式)。
徽章(如法官徽章、法院院徽等不同版本)。
工作证。
审判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用品(如老式的法槌、印泥盒、印章、文具等)。
过去使用的审判设备(如老式打字机用于打印判决书、早期的物证展示设备、庭审记录工具等)。
具有重大影响力案件的卷宗(原件或经严格复制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社会重大变革、公众高度关注、具有典型法律意义的案件。
警用基础装备(包含手铐、电警棍、橡胶警棍、T型警棍、警绳、警戒带、强光手电、金属脚镣、电子脚扣、防弹头盔、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沾染隔离服、消毒柜、消毒灯)。
防暴警用器材(包含盾牌、防暴枪、防暴桶、网枪、排爆服、防爆毯、搜爆服、防火服、防火毯)。
警用通讯工具(包含对讲机和车载电台)。
安检设备(包含安检门、X光射线监测仪、手持金属探测器、警用装备柜)。
彩色打印机。
台式计算机46台,便携式计算机14台,小型打印机22台,移动存储设备53个。
三级业务专网。
审判业务流程管理系统。
电子签章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
远程提讯设备。
灾难备份系统。
机要通信系统。
门禁系统。
安检系统。
监控系统。
网上立案系统。
网上法庭系统。
这些装备和材料旨在确保法院能够正常运作,维护司法公正,并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法院定期更新和补充这些装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