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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
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
建议购房者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