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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送进去的东西包括:
如内衣、袜子、洗漱用品、衣裤、被子、鞋子(皮鞋除外)、棉被等。
可以通过传达室给被拘留人存钱供其购买所需。
一般的应急或常备药品,但需保留外包装,防止拆包掉包。
如书籍、报刊及学习用品。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但可以通过传达室给被拘留人存钱。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送去的物品都需要经过拘留所民警的检查和同意,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通常由拘留所统一保管。此外,拘留所可能有特定的送物时间和规定,建议在送物前咨询拘留所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