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被拘留人能够购买的主要是 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具体可以携带和购买的东西包括:
换洗内衣、袜子、洗漱用品等。
衣物、被子、毛巾、盆、牙膏牙刷、饭勺、卫生纸、拖鞋等。
食品如烧鸡、带鱼、香肠、鸭蛋、牛奶、方便面、矿泉水、榨菜、面包、花生米、大酱、饼干等。
在过节时,被拘留人还可以单独订购一些特定的食品,例如月饼、绿豆糕、猪头肉等。
娃哈哈矿泉水、牛奶、苹果等。
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需要注意的是,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通常由拘留所统一保管,不允许带入拘室。此外,拘留所内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被拘留人的财物,确保财物的安全和账目清晰。
建议被拘留人在进入拘留所前,提前了解并准备好上述物品,以确保在拘留所内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