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30日内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5日内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