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依据国家行政权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地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包括对内税收征收和涉外税收征收,是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涉及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这些资源时必须依法缴纳资源费。
为了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收的费用,如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等。
为了保护环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的费用。
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国家资源和资金使用权而收取的费用。
对于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
行政征收的特点包括强制性、无偿性和法定性。这些征收行为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