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外资准入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
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2024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将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已经全面取消,仅保留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和“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这两条限制措施。
综上所述,外资准入限制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身份、投资领域以及特定行业的特别管理措施上。2024年版的负面清单进一步减少了限制措施,特别是在制造业领域,实现了全面开放。建议外商在投资前仔细查阅最新的负面清单,以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