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工作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和部门:
调动人员首先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调出单位根据内部规定和流程,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可能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调出单位在同意调动后,会开具商调函,证明同意该同志调出。
调动人员需要填写正规的申请工作调动审批表。
对于大多数调动,特别是跨市或跨省调动,需要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的同意和协调。
对于公务员或调入党委工作部门的调动,需要得到组织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对于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特殊职业或部门,调动可能还需要教育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批准。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需要凭人社局开具的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工资和编卡。
调动申请需经过双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协商和审批,有时需要更高层级的人事部门签字同意。
调动成功后,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移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调动流程和所需部门可能因地区、单位性质和调动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规定,详细了解并遵循相应的调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