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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借款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借款的性质:
属于“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
借款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的借方;还款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的贷方。
属于“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
借款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的借方;还款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的贷方。
因此,临时借款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属于“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使用哪个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