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不动资产是指 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这些资产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房屋、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等。
不动产的主要特点包括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因此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动产包括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如果企业的不动产是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等,则计入到无形资产科目;如果企业的不动产是房屋等固定资产,则应该计入到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因此,国土不动资产不仅包括土地和房屋,还包括其他与土地相关的定着物和权利。这些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因为它们是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