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涉及的税种包括以下几种:
一般纳税人:
2020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2020年4月30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当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
住房外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房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应于出租房产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月租金×12%。
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月租金收入减除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占地面积乘以规定的每平方米年税额。
建议
一般纳税人和 小规模纳税人在出租不动产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以合法合规地降低税负。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在出租住房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率减免政策。
纳税人应妥善保存相关合同和凭证,以便在税务机关查验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