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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办理完毕,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