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审车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交强险保单(在有效期内,含车船税);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证明;
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车辆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进口车辆的商检证明),车体上的出厂见样标记是否齐备;
对机动车内外轮廓尺寸及轮距、轴距进行测量;
消除所有违章罚款记录;
6年内新车可以办理免检手续,6年以上的车就要上检测线和尾气检测;
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建议:
在审车前,请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有效,特别是交强险保单和违章记录,以免影响审车进度。
如果车辆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建议先处理完毕再进行审车。
如果是代理他人审车,请确保获得车主的正式委托,并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