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服务合同通常涉及一方(受托人)为另一方(委托人)提供特定的服务,并可能根据服务的性质和双方的约定收取报酬。
服务合同的特点包括:
服务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无需遵循特定的形式。
服务合同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确定,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
服务合同可能是无偿的,即不涉及报酬的支付,也可能是双务的,即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服务合同的标的是受托人提供的服务行为,而不是服务结果。
服务合同可以具体化为技术服务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多种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所区别,后者更侧重于提供劳务而非服务行为。